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公共交通乘车秩序,维护公平、公正的出行环境,保障广大市民乘客的合法权益,切实落实公交优惠乘车政策,邹城国运公交将在全线运营公交线路上,全面开展各类公交优惠卡违规使用行为专项查处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本公司发行的老年卡、学生卡、爱心卡、拥军卡、退伍军人卡等各类优惠乘车卡及荣誉乘车凭证,仅限本人持卡(证)乘车使用,严格按照对应办卡政策规定享受乘车优惠,不得转借、冒用、伪造。
1、转借、冒用他人优惠卡乘车;
2、使用伪造、变造的虚假优惠卡乘车;
3、使用过期的优惠卡证乘车。
4、将本人优惠凭证转借他人使用。
5、其他违反优惠卡管理规定、损害公共交通出行秩序的行为。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公交驾驶员、稽查人员将严格查验乘车优惠卡,对发现的违规使用行为,将依据公司优惠卡管理相关规定,采取以下处理措施:
1、当场制止违规行为,补交当次车程票款;
2、暂扣违规使用的优惠卡,进行登记备案,半年内不得办理;
3、对于多次违规者,暂停其办卡资格;
4、对伪造、倒卖优惠卡等涉嫌违法违规行为,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。
请广大市民乘客自觉遵守乘车管理规定,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查验工作,妥善保管本人优惠卡,切勿转借他人使用。如需办理、补办各类优惠卡,请前往我公司指定服务窗口,通过正规渠道办理。
感谢广大市民乘客的理解、支持与配合,让我们共同维护文明、有序、公平的公交出行环境!
特此公告。
邹城市国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
2026年4月23日